关于印发《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竞赛学生课程成绩加分管理办法(修订)》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:
现将《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竞赛学生课程成绩加分管理办法(修订)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
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
2025年6月3 日
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竞赛学生课程成绩加分管理办法(修订)
为加强学生职业技能培养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,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、规范竞赛行为,提高技能竞赛的成效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一、基本原则
鼓励竞赛、促进教学、赛课相符、保证公平
二、适用范围
本办法中所称的竞赛指的是专业技能竞赛、创新创业竞赛、体育竞赛、学科类、素养类竞赛,不包含学生参与的各种文娱、美术类等竞赛。
三、竞赛类别认定
本办法中所指竞赛分为专业技能竞赛和非专业技能竞赛。专业技能竞赛分为标志性成果竞赛、重要性成果竞赛和其他专业竞赛;非专业技能竞赛分为创新创业类、学科类、体育类、思政类、素养类共5类竞赛。分别设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三个级别进行认定。
(一)专业技能竞赛
1.标志性成果竞赛
国家级:具体为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、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国赛决赛阶段。
省级:具体为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、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省赛决赛阶段。
市级:具体为株洲市“技能天下”职业技能大赛比赛决赛阶段;由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主办的专业技能竞赛决赛阶段。
2.重要性成果竞赛
国家级:由教育部主办或教育部、人社部参与的国家级专业技能竞赛、由人社部公布的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一类赛、由教育部司局牵头组织大学生学科竞赛国赛决赛阶段。
省级:由教育部主办的专业技能竞赛、由人社部公布的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一类赛、由教育部司局牵头组织大学生学科竞赛省赛决赛阶段;由湖南省教育厅、湖南省人社厅参与主办的学生职业技能竞赛、湖南省交通厅主办的省赛决赛阶段;由教育部铁道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、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、全国铁道团委等牵头举办的专业技能类国赛决赛阶段竞赛。
市级:由株洲市教育局、人社局、总工会主办的其他类型职业技能竞赛决赛阶段。
3.其他专业竞赛
由教育或行业主管部委下属机构、国家学会/协会等牵头举办的专业技能类国赛决赛阶段竞赛。
(二)非专业技能竞赛
非专业技能竞赛分为创新创业类、体育类、思政类、素养类共4类竞赛。
创新创业类: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、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创业规划大赛、“挑战杯”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、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“金种子杯”大学生创业大赛。
体育类:大学生锦标赛、大学生运动会、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。
思政类:由湖南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(湖南省教育 厅排第一)的思想政治教学展示类、主题征文类竞赛。
素养类:数学建模大赛、大学生短视频大赛、用英语讲故事短视频大赛、大学生信息素养大赛、大学生标准化奥林匹克竞赛、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。
四、课程加分设置
因集训时间与课程教学冲突不能参加教学活动的学生,由指导老师为学生办理停课集训手续,教务处审核后备案。下学期开学后,由学生本人申请,对参赛学期课程成绩进行加分申请,非因比赛时间冲突参赛学生均需正常参加期末考试。因比赛和考试时间冲突无法参加考试的,经二级学院和教务处核实,本学期缺考课程成绩按相应标准保底计分。非专业技能类竞赛,可对比赛关联度最高的一门课程进行认定,如创新创业类竞赛(创新创业教育、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);体育类竞赛(体育相关课程);思政类(思政相关课程);素养类(信息技术、大学语、数、英)。
(一)加分规则。加分设三级四等。加分奖励只限于参赛学期的期末考试(寒暑假期间举行的比赛加分奖励仅限于集训所在 的学期课程,且按四个等次加分)。加分按照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三个等级,依照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和未获奖四个获奖等 次实施课程加分,奖项等级以获奖证书(盖章)或组委会的获奖 文件为依据。
(二)加分及保底计分明细表
(1)专业技能类竞赛加分、保分明细表。
奖 次 类 别 | 级别 | 一等奖 | 二等奖 | 三等奖 | 未获奖 | 加分上限 | 保分 | 加分科目 | 专业 (技能)课 程 |
标志性 | 国家 级 | 35 | 25 | 20 | 10 | 95 | 85 | 所有课程 | / |
省级 | 20 | 15 | 10 | 5 | 92 | 85 | 所有课程 | / | |
市级 | 10 | 5 | 2 | / | 90 | 80 | 所有课程 | / | |
重要性 | 国家 级 | 20 | 15 | 10 | 5 | 92 | 80 | 所有课程 | / |
省级 | 12 | 8 | 5 | 2 | 90 | 80 | 所有课程 | / | |
市级 | 8 | 5 | 2 | / | 85 | 75 | 所有课程 | / | |
其他 | / | 8 | 5 | 2 | / | 85 | 65 | / | 3门 |
(2)非专业技能类竞赛加分、保分及专业(技能)课程保分明细表
奖 级 | 奖项 | 加分值 | 加分后上限 | 保分 | 加分科目 | 关联课 程认定 |
国家级 | 一等奖 | 20 | 90 | 85 | 所有课程 | 95 |
二等奖 | 15 | 90 | 80 | 所有课程 | 90 | |
三等奖 | 10 | 90 | 80 | 所有课程 | 90 | |
未获奖 | 5 | 90 | 75 | 所有课程 | 85 | |
省级 | 一等奖 | 10 | 90 | 80 | 所有课程 | 90 |
二等奖 | 8 | 90 | 75 | 所有课程 | 85 | |
三等奖 | 5 | 90 | 75 | 所有课程 | 85 |
五、相关说明
1.每个学期补考后进行上学期的成绩认定。
2.学生自主选择在正考和补考成绩上加分,但不更改成绩性质。加分后分数在52~60分之间的认定为60分。
3.每个学期,一项比赛只能申请一次成绩加分,多个竞赛获奖按最高级别竞赛申请加分,课程只能是参赛或者停课学期课程。
4.学生需要提交认定申请表、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。
5.参赛学生名单以竞赛秩序册为准。
6.因备赛需要长期坚持集训的体育生,每学期可申请对3门 课程加分,加分值不超过5分。由指导老师在集训前向教务处提交集训学生名单,并附上详细的训练计划备查。一经发现未按计划开展训练,取消此条加分资格。
7.金奖、银奖和铜奖分别对应一等奖、二等奖和三等奖;只 设名次的竞赛(含体育竞赛),奖励等级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研究确定;一般情况下,设特等奖的竞赛项目,特等奖按一等奖标准执行,一等奖、二等奖和三等奖标准不变。
六、其他规定
1.严格审批程序。竞赛审批,实行“教学部门主管、团队自主申报、教务审核备案”管理流程,通过钉钉0A“师生职业技能竞赛参赛申请”提交审批,制订参赛工作方案和训练计划,提交教务处审核备案。赛前未提交审批的一律不进行成绩认定。
2.严格资格审查。鼓励组织品学兼优、学有余力的学生参赛, 每个参赛项目申请成绩认定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(体育竞赛团体项目以秩序册人数为准),申请成绩认定的学生必须实质上承担竞赛项目主要任务,辅助人员不进行成绩认定,不虚假 挂名,指导教师和各教学单位对申请成绩认定学生的真实性负责。
3.严格停课管理。鼓励利用课余时间准备竞赛,非必要不停课。确实需要停课训练,原则上市级比赛不超过1周,省级比赛不超过1个月,国家级比赛不超过2个月,停课方案和安排必须有明确备赛安排表(包含备赛时间和地点),方案经教务处批准执行。停课期间教学时间内的管理责任由指导教师和各教学部门负责。教务定期按备赛安排表检查学生备赛情况,若发现没按安排开展训练的,取消成绩认定资格。
4.严格考试纪律。学生不得无故缺席考试,原则上只要和竞赛时间不冲突都必须按时参加考试。因比赛和考试时间冲突无法参加考试的,经二级学院和教务处核实,本学期缺考课程成绩按相应标准保底计分。
5.本办法未明确加分标准及新增赛项,由指导老师赛前向教务处提交参赛申请审批,确定级别后进行认定。
6.本办法解释权在教务处,其他未尽事宜经教务审批执行。《铁科职院教〔2021〕10号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竞赛学生成绩认定管理办法》及其他与本办法冲突的原有规定和办法同时废止。
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5年6月3 日印发